津市场监管标准〔2025〕5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发挥标准化试点在推动标准实施、收集标准需求和推广标准化经验等方面的作用,国家标准委部署集中征集2025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国家试点项目,《通知》见附件1)。结合工作要求和本市实际,现就组织征集推荐2025年度国家试点项目、征集2025年度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市级试点项目)及有关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推荐新试点项目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有关部门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部门特色产业和优势领域,把握试点项目工作遵循的原则,围绕2025年度征集的六方面领域和联合部门的两个专项领域,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推动试点项目的征集申报。
择优向市市场监管委推荐备选试点项目,其中每个领域申报不超过3个(联合部门下达的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专项试点项目可额外推荐)。注重申报推荐试点项目的各领域全面、兼顾覆盖。
二、新试点项目具体申报及组织推荐
(一)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附件1提出的条件要求。要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填报《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可通过系统下载),其中信用信息情况请申报单位在申报书做出如实说明(证明材料需要申报单位可在“信用中国”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下载,电子版上传到试点申报系统)。
(二)试点项目的申报、审核、管理等工作依托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sfq.sacinfo.org.cn/,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3(可通过系统下载)。
1.申报单位完成线上线下申报。申报单位在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填报申报书、上传信用信息报告后,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给区市场监管局。申报单位在线填报完申报书后,下载并打印纸质件,盖章后报送区市场监管局。
2.各区市场监管局择优推荐备选试点项目(含市级试点项目),审核通过后,在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给市市场监管委(系统账号一并分配后开通);盖章后的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市市场监管委。
3.按照国家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委对申报推荐项目组织择优向国家推荐备选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联合部门下达的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专项试点项目,商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向国家标准委申报推荐。
同时,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对区市场监管局申报推荐的六方面领域项目将组织对承担单位资格、试点领域范围、标准化工作基础、试点任务以及工作目标设置等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下达市级试点项目建设任务,每个领域不超过8个。
三、试点项目建设
(一)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为2026年-2027年。国家试点项目、市级试点项目要落实附件1通知中的建设目标任务、建设期内工作要求、以及建设期满后的自评工作等要求。自评工作对照《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自评表》(见附件4,可通过系统下载)
国家试点项目、市级试点项目建设期内,承担单位应于每年11月15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建设期满后应开展自我评价并形成自评报告,均经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后报送市市场监管委。
市市场监管委对国家试点项目将按要求组织审核后报送国家标准委;对市级试点项目将参照国家工作并结合实际完成试点项目建设相关办理。
(二)市市场监管委、市各有关部门、区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试点项目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多种有效方式深化试点项目经验总结推广。
四、目前建设过程中试点项目
(一)对于建设期内的试点项目。参照附件1国家通知的有关要求,与上述新试点项目建设要求相同,做好试点项目建设期内的年度总结、建设期满后自评以及相关审核报送工作。
对国家试点项目,市市场监管委将按国家要求组织复核后,报送国家。对市级试点项目,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对试点项目提交材料审核后,参照国家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完成办理。
(二)对于建设期满尚未验收的试点项目。对国家试点项目,请承担单位于6月15日前完成自我评价并形成自评报告,提交总结材料到市市场监管委。其中2024年底已经期满且已报过总结材料的国家试点项目不再报送总结材料。
对市级试点项目,请承担单位于5月底前提交总结材料到市标准化研究院,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对报送的总结材料审核后,参照国家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完成办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积极落实国家对标准化试点项目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区两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区两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协同推动,做好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请各区市场监管局于6月15日前组织完成新申报推荐试点项目的线上相关提交工作,并将申报推荐的试点项目汇总清单以及各试点项目申报书等纸质材料各两份,报送市市场监管委。
联系人:孙彩英 27113062 马蜻 27182054
智慧农业领域:孟宪芸 27182054
碳排放领域:何梅 27182063
高技术领域:马蜻 27182054
服务业领域(包括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社会管理
公共服务领域、司法行政、卫生健
康专项):周钧 27182057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标
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2.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书
3.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操作指南
(2025年度)
4.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自评表
2025年5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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