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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开展2025年度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6-10 16:00

津市场监管特〔20258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检验检测机构,市特设协会:

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获证单位)的监督工作,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检查对象与方式

(一)检查对象

本次证后监督检查对象为市市场监管委许可或核准(含委托下放)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以及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由各地方监管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充装单位本年度已开展年度监督检查,不再重复开展证后监督检查)。证后监督检查的重点范围以及抽查比例等,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及其实施意见执行。

(二)检查方式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

各区市场监管局应登录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https://ssjygk.scjg.tj.gov.cn/ssjygk/login)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公示。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天津市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证后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检查,应当重点检查被检查单位鉴定评审时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资源条件持续保持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等。

二、任务安排

各区市场监管局应于202510月底前,完成住所地在本区范围内的全部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及检验检测机构的证后监督检查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委托特种设备专业机构提供证后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或邀请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高校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技术专家身份参加检查工作,提高证后监督检查的质量和效率。系统内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专业协会要加强对证后监督检查工作的技术支持。

(二)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证后监督检查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问题隐患的,一律依法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做好隐患闭环整改;对应当立案查处的,严格依法处罚;违法情节严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参加证后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含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和公正执法,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宣传与教育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

(四)证后监督检查时,应当对被检查单位所有的持证许可项目一并实施监督检查同一获证单位同时被列入证后监督检查计划与常规监督检查计划的,同一年度内不再实施常规监督检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各功能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证后监督检查工作。

四、其他要求

(一)各区市场监管局要提高重视程度,做好被检查单位的监督检查、整改复查及整改见证材料的建档留存工作。市市场监管委将对各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情况进行协调指导。

(二)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检查,及时建立证后监督检查工作台账(见附件)检查结果应当在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市监特设发〔202259)工作要求,请各区市场监管局于2025114日前将证后监督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连同证后监督检查工作台账一并发送至特监处材料报送”OA账号。

附件:后监督检查工作台账

202569

联系人:王中海;联系电话:63081351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