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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9-30 15:27

津市场监管202510

滨海新区及北辰区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
2025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的通知》和《天津市推进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天津市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健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建设与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本着“政府引导、协同联动、分部拓展、结果可靠”的原则,立足天津市产业发展实际,以健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体系为核心,创新认证采信政策机制,丰富应用场景,鼓励企业将碳足迹管理与品牌建设相结合,促进绿色低碳消费;推动各相关部门、技术机构、行业组织、企业等紧密协作,在政策制定、资源调配、工作推进等方面形成合力;分阶段开展光伏产品、木制品产品碳足迹认证试点,逐步推动全链条绿色低碳发展;加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数据全流程管理,确保数据安全可靠、可比可信。

2025年,聚焦我市光伏产业开展先行试点,优先在光伏组件领域突破,完成至少3个光伏组件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工作;2026-2027 年,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适时启动木制品领域试点工作,其中2026年完成3个光伏组件、1个家具产品的碳足迹标识认证;2027年完成2个光伏组件、3个家具产品通过碳足迹标识认证。在实践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推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覆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助力产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基础体系,强化技术支撑

1.建立试点产品清单。结合天津市产业实际,聚焦光伏产品、木制品两大领域,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持续完善的原则,对照全国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产品目录建立试点产品清单。(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

2.积极参与试点认证产品规则编制。支持相关机构及专家积极参与专用实施规则编制工作,重点聚焦光伏产品、木制品领域,结合产业实际参与《碳足迹标识认证专用实施规则》相关内容的研讨与完善,为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积累技术经验,做好技术储备。提升试点企业产品碳足迹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查找生产和流通中的薄弱环节,强化节能降碳管理,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碳足迹管理,推动供应链整体绿色低碳转型。(市市场监管委)

3.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能力建设。围绕光伏产品、木制品碳足迹核算方法、企业碳管理体系建设、认证实施规则应用、数据质量管控标准等重点内容,分层分类开展企业负责人、碳足迹核算人员及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光伏、木制品行业技术研讨会,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碳足迹量化管理,提升专业能力,为规范开展本市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职责落实)

(二)提高数据质量,做好认证监管

1.规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数据收集与管理。试点认证机构应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及时、准确、全面报送认证信息。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准确理解碳足迹标识认证要求,指导试点企业规范开展产品碳足迹数据监测、计量和收集工作,确保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与时效性,解决核算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实现产品碳足迹的可追溯、可查询、可管理。(市市场监管委)

2.确保产品碳足迹数据质量和安全。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提升试点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数据监测、采集、存储、核算和校验的可靠性与即时性。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法规制度,强化数据加密、访问权限管理等技术防护措施,全面提升产品碳足迹数据安全保障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委依职责落实)

3.做好产品碳足迹认证活动监管。持续强化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全流程管理与规范引导,开展涉碳认证活动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认证数据真实性、流程合规性及结果准确性。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切实维护碳足迹标识认证市场秩序。(市市场监管委)

(三)拓展应用场景,助力绿色消费

1.拓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在绿色消费的应用。适时将产品碳足迹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引导试点企业在产品包装、宣传材料中展示碳足迹信息,推动企业加大碳足迹较低产品的采购和推广应用力度,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碳足迹管理,推动供应链协同减碳。(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职责落实)

2.支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应用。鼓励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低碳转型领域授信管理,探索建立生态信用行为激励机制,将企业降碳、减污、扩绿等表现作为贷款审批、额度测算、利率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促进绿色金融与产品碳足迹管理深度融合。(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依职责落实)

3.推动京津冀协同互认。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机制应用,以碳足迹管理为纽带加强三地交流合作,结合我市产业发展特点,探索建立京津冀碳足迹标识认证结果互认制度,明确互认范围、流程等机制,推动区域内碳足迹管理经验互鉴,共同提升区域产业链碳足迹管理水平。(市市场监管委)

三、保障措施

各部门应加强统筹协作,定期会商解决试点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衔接、落地见效。积极推动将碳足迹标识认证实施情况纳入低(零)碳企业(园区)、绿色工厂等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企业节能降碳。加强碳足迹相关政策解读和绿色低碳理念宣传教育,通过展示成功案例、丰富应用场景等方式,提升碳足迹标识认证的社会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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