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市〔2025〕9号
天津市各区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各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河北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管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范保管服务市场秩序,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京津冀地区保管合同(示范文本)》(BTHF-2025-07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积极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和推行工作,注意收集文本推行使用中的问题,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二、示范文本自印发之日起正式使用。
三、示范文本电子版可分别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scjgj.beijing.gov.cn)、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s://scjg.tj.gov.cn)、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cjg.hebei.gov.cn)网站下载使用。
四、原《河北省保管合同(示范文本)》(HF-2020-0801)、《北京市保管合同》(BF-2001-0801)自示范文本发布之日起不再推行。
附件:京津冀地区保管合同(示范文本)(BTHF-2025
-0801)
天津市 北京市 河北省
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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