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天津市质量攻关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质量攻关来源于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遵循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程序(PDCA循环)。质量攻关是群众性质量活动的有效组织形式,注重吸引一线员工参加。广大职工群众在参与质量攻关中学技术、学管理,群策群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企业发展出力献策。
我市从1991年开始在工业企业中推动质量攻关活动,经过长期的实践和探索,质量攻关在组织申报、开展培训、成果评审等方面已形成较为成熟的工作模式,多年来企业踊跃参与,质量攻关项目申报数量逐年递增。仅近三年申报项目数量累计已超过3000项,项目参与人员超万人,参与领域涵盖我市三次产业,涉及信创、高端装备、集成电路、车联网、新能源、航空航天、新材料、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中医药、绿色石化、轻纺等12条重点产业链。质量攻关已经形成市场监管部门主导、多部门合作、各行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提升我市质量攻关规范化水平,健全制度顶层设计,明确发展方向,进一步激发我市各行业参与群众性质量活动的积极性,依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我市质量强市战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办法》的制定填补了一线员工参与推动质量工作的制度空白,是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的具体实践,为宏观质量政策的落实落地提供有力支撑。《办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市质量攻关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并为质量攻关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将进一步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促进质量变革创新,增强我市产业质量竞争力,筑牢质量强市基础。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共五章二十七条,主要包括总则、项目申报和确定、项目实施和成果评定、宣传推广与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七条,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定义、开展时间和评定内容、工作职责等内容。
第二章项目申报和确定,包括第八条至第十二条,明确了项目申报条件、发布工作方案、立项申报、立项推荐、公布计划等内容。
第三章项目实施和成果评定,包括第十三条至二十二条,明确了组织培训、项目实施、跟踪服务、成果提交、成果推荐、成果技术评定、审核公布优秀成果和通报表扬、建立健全激励制度等内容。
第四章宣传推广与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至二十六条,明确了成果交流、宣传推广等要求,对项目单位和技术评定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措施作出规定。
第五章附则,包括第二十七条,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四、为保障《办法》顺利实施,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办法》工作程序开展质量攻关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对项目单位、评定工作人员的管理措施;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准确解读政策,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四是组织做好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工作。
五、关键词解释
质量攻关:是指针对质量问题,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论与方法,遵循科学的活动程序,开展质量改进与创新,提升质量水平,增进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群众性质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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