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流通领域纸制品商品进行抽检,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湿巾
对标称重庆、广东、湖南、上海、江苏、福建、天津、辽宁、山东等9省、直辖市的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湿巾商品开展质量抽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 27728-2011《湿巾》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重点检测了真菌菌落总数、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pH、内装短缺量、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标志标识等10项指标,其中1个批次为装短缺量不合格。
二、卫生纸、纸巾纸
对标称北京、上海、江西、湖南、天津、河北、重庆、福建、辽宁、广东等10个省、直辖市的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卫生纸、纸巾纸商品(其中包括11批次卫生纸、9批次纸巾纸)开展质量抽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 20810-2006《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GB/T 20808-2011《纸巾纸》、QB/T 4509-2013《本色生活用纸》和商品明示质量标准,重点检测了卫生纸的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真菌菌落总数、绿脓杆菌、柔软度、荧光性物质、标志标识等9项指标;检测了纸巾纸的真菌菌落总数、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内装短缺量、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荧光性物质、标志标识等9项指标,其中1个批次为标志标识不合格。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纸制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责成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纸制品的,请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88908890
附件:1.质量不合格湿巾名单
2.通过质量抽检湿巾名单
3.质量不合格卫生纸、纸巾纸名单
4.通过质量抽检卫生纸、纸巾纸名单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