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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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流量计(壳体)有关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71009Y/2020-0074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市场监管特〔2018〕10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区局,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明确用于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上的流量计(壳体)的相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请示流量计(壳体)有关问题的函》做出答复。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遵照执行。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流量计(壳体)有关问

题请示的意见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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