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推荐天津市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71009Y/2020-0086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市场监管质发〔2020〕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推荐天津市缺陷消费品

召回技术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产品召回是国际通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召回制度在维护公共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质量提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召回管理技术性强,专家是关键。为加强天津市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支撑工作,进一步增强缺陷消费品研判的科学性与专业性,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要求,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成立天津市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范围

主要包括:儿童用品、电子电器类产品、日用纺织品和服装、家具、家用日用品、文教体育用品、除汽车产品外的交通运输设备、食品相关产品、五金建材、轻工用品等消费品的设计、制造、检测、科研、维修、网络销售、安全管理等领域。

二、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

(二)在相关领域从事相应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三)熟悉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能够胜任缺陷产品调查、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三、专家职责

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应协助市市场监管委、天津市产品风险监控和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开展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

  1. 对可能存在缺陷的消费品进行判定、论证、危害识别;


  2. 参与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的咨询与研讨;


  3. 对产品缺陷进行调查、评估等;

四、纪律要求

(一)对工作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保密,未经允许或批准,不得擅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参与的工作内容。

(二)专家不得利用参与召回技术支持工作便利,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私自接触相关的生产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礼金、宴请;不得用言行暗示或提出无关要求,不得要求安排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三)参与的工作与自身利益相关时或有利益冲突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四)未经同意,专家不得以消费品召回专家的名义开展任何工作。

五、专家管理

天津市产品风险监控和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定期对入库专家进行培训和工作信息通报,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增补专家,对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专家资格评审后,通知专家是否入库。对不适合继续担任专家的,为有关专家办理退库手续。

六、推荐程序

各行业协会、院校、检测及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等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单位专家按照推荐条件申报,对其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专家没有所在单位的,由天津市产品风险监控和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确认。

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推荐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四)《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推荐表》提及的科研项目或参与科技活动成果证明,以及学术成就证明等。

(五)天津市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专家委员会中的专家可直接纳入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库,仅需填报《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推荐表》。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730日前将《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申报材料纸质版寄至天津市产品风险监控和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联系人:市产品风险监控和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李文娜

联系电话:23857919

电子邮箱:tjfkqxzx@163.com

地址: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6


附件: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推荐表


                                     市市场监管委

2020624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