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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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在全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71009Y/2020-0097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市场监管法〔2018〕6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在全系统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区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在准确把握我国宪法发展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确立了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修改后的宪法,保证宪法实施,委党委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学习活动。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在系统各单位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进一步动员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认识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宣传学习内容

(一)宣传学习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在其保证和推动下,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这次宪法的修改,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了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二)宣传学习宪法主要内容。要从宪法文本入手,学习和理解原文,重点学习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突出对宪法修正案具体内容的宣传。通过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确立的重大制度和原则广为人知、耳熟能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的实践成果,从依法监督管理市场的实际出发,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深刻认识到宪法是国之根本、法之源泉,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意识,教育引导市场监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促使系统干部职工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宣传学习形式

(一)将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委2018年普法宣传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积极参加全国第二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二)组织开展宪法专题讲座。推动深化宪法学习,与市委宣传部、市法治天津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宪法专题讲座活动,邀请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法律专家为系统全体干部,就宪法做专题讲座,强化全系统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观念,自觉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在委OA网、微信等移动客户端,同步推送宪法全文、图解宪法以及宪法修正案解读。各区局、各直属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多种形式的宪法宣讲学习活动,积极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的宪法学习知识竞赛,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相关知识读本,实现人手一册。

四、宣传学习要求

(一)统筹安排,抓好落实。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结合起来,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把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来安排,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各级领导要做尊崇宪法的模范,做学习宪法的模范,做遵守宪法的模范,做运用宪法的模范。

(三)创新手段,增强实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各类传播载体,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讲党课、支部主题活动日、实地见学、组织大讨论等形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学习活动,努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基层,不断增强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周等契机组织开展大型集中宣传行动。利用各类媒介或平台,重点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单位要利用显示屏、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媒介密集宣传。组织开展宪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各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布置宣传橱窗、发放资料等方式,营造宣传氛围。通过竞赛和测试加强对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效果的考核。

(四)严把导向,加强管控。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切实做到有利于加强和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政治纪律和责任担当,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舆论引导和管控,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各区局、机关各处室及各直属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将阶段性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通过OA报送至委宣教处材料报送邮箱。(联系人:董碧雪,联系电话:23351302

2018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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