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加快推进药品注册品种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调整及工作衔接
2017年12月,我委启用了天津市药品注册品种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各企业已注册的药品(包括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均已在系统内进行填报。目前我委已完成该系统在政府云平台的部署工作,系统地址调整为:http://drds.tjmqa.gov.cn。
该系统存有我市药品注册品种数据信息,各药品、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生产企业须按照原系统中分配的账号,继续录入和维护本企业及注册品种信息,及时上传、更新品种的质量标准、包装标签及药品说明书扫描件,请于5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数据信息的更新上传,更新后按要求开展日常维护工作。
二、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原账号不变,登陆新地址后须尽快修改密码,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
(二)企业上传药品说明书与包装标签时,应选用正在使用的实物影像,请勿显示印刷尺寸、色号、防伪识别等企业内部信息。
(三)各企业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录入谁维护、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上传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三、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
天津市药品注册品种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是我市药品监管信息化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6月1日起,我委将依托平台支撑,对药品(包括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部分信息对社会公开,供公众查询,普及药品基本识别信息,提供更加准确丰富的查询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数据信息的录入和维护工作。
联系人:闫冬,联系电话:022-23121039,邮箱:zhucechu@126.com。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