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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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市场监管委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广使用“转供电费码”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71009Y/2020-0145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市场监管价监〔2020〕2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市场监管\质量监督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

为全面落实近年来国家和我市推出的一系列降低电价政策,强化转供电价格监管,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广应用“转供电费码”,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使用基于“网上国网”APP转供电终端用户“转供电费码”功能,及时了解、掌握转供电终端用户电费收缴情况,切实加强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监管,推动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物业、写字楼、菜市场等转供电主体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确保降低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提升终端客户降价政策获得感,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二、工作职责

(一)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加强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监管,根据市电力公司提供的“转供电费码”数据,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对涉嫌在转供电过程中存在不合理加价等行为的转供电主体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转供电价格政策,组织全市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开展政策宣讲和解释解读工作,把国家降电价政策及时宣传到区内转供电主体,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

(三)电网企业负责配合摸清转供电主体及终端用户数量,开发“网上国网”APP“转供电费码”功能,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推广和功能应用,配合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监管。

三、工作内容

(一)推广应用“转供电费码”。开通“网上国网”APP端的“转供电费码”功能,引导终端客户主动注册并录入自身用电信息及对应的转供电主体信息,通过终端用户电费电价信息对比,自动生成红、黄、绿三色码,风险程度对应为疑似高风险、疑似中风险和疑似低风险。

(二)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根据“转供电费码”反映的连续两个月的“红码”用户和连续三个月的“黄码”用户,汇总形成转供电主体名单,结合通8890889012315平台接到的转供电投诉举报,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执法部门进行核查,对未按要求执行电价政策的转供电主体进行提醒,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转供电主体,依法进行查处。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梳理总结,针对推动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落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解决办法,不断优化“转供电费码”计算规则,研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转供电不规范加价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转供电加价问题情况复杂,点多面广,规范工作难度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执行到位。

(二)加强联动协作。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沟通协调,加大对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的核查处理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电网企业每月要及时反馈推送“转供电费码”应用情况,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将视工作进度,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加强推动有关区实施清理规范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电价政策,组织推广“转供电费码”应用,力争使每一个转供电主体、终端用户及时知晓国家电价优惠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市场监管委            市发展改革委

20209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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