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制造202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131号)文件要求,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市有关部门共同开展2018年天津市“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突出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习总书记“三个转变”和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以及李克强总理推动中国制造提质升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有效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加强从生产到流通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为推动质量立市工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开展质量提升 推进质量立市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质量主题宣传,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思想和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立市战略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通过多种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一批现场宣传教育活动,挖掘宣传一批质量提升的典型,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加大对产品、工程、服务各方面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企业信用监管。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加大食品、药品、网络、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为人民群众把好安全关。
(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深入落实我市质量立市、质量提升实施意见,加强质量基础建设,积极培育创建质量提升示范区,形成一批质量高地。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引导企业积极申报质量奖、鲁班奖等各行业的质量奖项,树立行业典范,带动行业发展。
(四)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深入贯彻“津八条”,进一步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广一批“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最多跑一次”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针对企业产品特点和实际需求,开展“一企一策”、“双万双服”等帮扶活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做好活动策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加强部门沟通合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提升“质量月”活动的效果与影响力。要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联动,促进社会共治,形成合力,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
(二)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让“质量意识深入人心、质量管理深入人心、质量提升深入人心”。要注重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各类社会中介组织,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特色活动。要充分发挥企业作为质量月活动的“主力军”作用,企业要有针对性的参与“质量月”活动。引导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提升质量管理创新水平,组织开展群众参与企业质量管理与提升的寓教于乐活动,集中力量开展质量攻关、QC小组活动。让更多的企业、媒体、公众参与进来,让质量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主题。
有关活动组织主体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活动要简朴、高效,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要坚持自愿参加、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得强制企业参与活动,不干扰企业、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严禁借活动名义向企业摊派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
“质量月”活动结束后,请各部门将活动情况进行归纳总结汇总,突出亮点工作,将文字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通过传真或者电子版的形式于2018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天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018年天津市“质量月”开展的主要活动
2018年8月28日
(联系人:金德宝,闫鸣飞;
联系电话:27182027 ,27182053 ;
传真:27182034;邮箱:tjzjjzgc@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8年天津市“质量月”开展的主要活动
一、市市场监管委开展的活动
(一)组织开展对各区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综合考评各区质量工作情况。
(二)对重点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对不合格企业进行后处理工作,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使企业能够明确质量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产品质量,促进全市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三)为落实将计量惠民活动制度化规范化,质量月的第三周开展“计量便民服务日”活动,各相关单位利用半天时间设立专点开展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检测服务、开放实验室、博物馆组织免费参观等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增加服务项目。市场监管委将统一在门户网站上发布服务活动的有关信息。
(四)组织开展计量技术服务企业项目交流会。
(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
(六)开展“双万双服”活动,切实解决企业家难题,为企业家创业发展营造便利宽松、公平诚信、开放包容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精准服务、精细服务。走访、帮扶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进行宣贯。
(七)围绕电动自行车质量提升方案,继续对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共享单车)进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八)组织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并打击无“3C”认证、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净化我市消防产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消防产品质量安全。
(九)持续加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重点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商标等的保护力度。
(十)大力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打击侵权假冒政策措施,展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及专项行动进展成效,统筹做好对内、对外宣传,为深入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十一)加大对餐饮服务质量提升的鼓励推进和引导扶持,着力创建放心餐饮服务示范街区,打造高品质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努力让示范餐饮成为消费者的优先选择和我市餐饮服务业的独特品牌。
(十二)推动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助推产业发展,促进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
(十三)开展全市标准项目专项资金资助工作,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进我市标准化战略有效实施。
(十四)组织全市认证监管人员培训班,提高认证监管能力水平。
(十五)深入推进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针对互联网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易发多发的情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强有力的行动,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切实整治规范互联网广告乱象,让网络经营者形成广告合法守规的自觉。
(十六)持续推进食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压实工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净化全市广告市场秩序。
(十七)开展天津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通过评定一批典型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质量管理规范的施行,带动我市生产企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充分运用量化分级管理的结果,合理调配监管资源,对重点企业实施有效监管,适时向社会公布量化分级评级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八)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夯实各级监管基础,严查企业风险隐患,防止发生药品安全事件。
(十九)加强市场监管领域文化宣传,面向社会大众宣传普及标准计量、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知识,市市场监管委会同中国质检出版社拟于质量月期间在天津市图书馆举办“质量大讲堂”活动。
二、共青团天津市委开展的活动
(二十)开展天津市青年文明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青春建功集中服务月活动。活动期间开展“三亮三公开”即:亮标示、亮承诺、亮监督;公开服务政策、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标准,开展示范服务、社会评议、互学互访、文明倡导等服务实践活动,提升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水平。推动青年文明号集体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为服务承诺,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中扩大品牌影响力。
三、市总工会开展的活动
(二十一)全市各级工会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提高职工创新能力和质量素养为重点,广泛开展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五比一创”(比技术创新、比科学管理、比质量效益、比安全生产、比素质提升、争创“工人先锋号”)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力提升企业品牌建设和职工的质量意识,为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
(二十二)组织开展群众性职工技术创新和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引导激励职工广泛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群众性质量攻关活动,积极参与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职工职业技能大赛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技能素质,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劳动者大军。
(二十三)深入开展“十大示范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选树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不断放大劳模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引领、辐射效应。通过宣传劳模工匠人才的先进事迹和成长故事,进一步提升广大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市商务委开展的活动
(二十四)组织开展主题为“新时代 新商业 新服务”的“提升天津商业服务质量2018年行动启动仪式”。围绕天津商业服务质量提升的标杆单位、先进典型、成功经验,讲好 “天津商业服务”质量故事,推介“天津商业服务”质量品牌,塑造“天津商业服务”质量形象。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进行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导,推广普及天津服务质量提升的举措,宣传质量提升成效,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市建委开展的活动
(二十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企业自查、各区县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抽查、市级执法部门专项检查的方式开展市区两级工程质量专项大检查。
(二十六)推选出市级质量标准化工地,组织开展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交流活动,并同时进行现场工程质量咨询活动。通过观摩样板工地、交流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活动,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水平,发挥典型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
(二十七)开展质量管理及法规培训,对全市执法监督人员进行“监督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技术”培训工作,提高监督人员质量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
六、市农委开展的活动
(二十八)深入开展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专项整治行动。
(二十九)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深化“检打联动”的监管机制,加大农资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净化农资经营市场秩序。
(三十)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组织开展第二批创建试点单位中期核查,督促西青、宝坻两区加大创建力度。
(三十一)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力度。按照农业部抽检计划,组织开展4次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的监督检测活动,年抽检样本不低于4500批次。
(三十二)继续实施放心农产品工程。规范运行185个放心菜基地。巩固“放心肉鸡”工程建设成效;继续实施“放心猪肉”工程,建设180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室,支持12个猪肉品牌化示范企业建设;全面运行猪肉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确保本市屠宰上市猪肉产品实现全程追溯管理。启动放心水产品工程,建设放心水产品基地62个。
七、市工信委开展的活动
(三十三)开展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组织工业企业参加质量标杆学习交流活动,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通过学习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三十四)以品牌培育工作为主题,组织召开一次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培训会,深化品牌培育工作,对机械、轻工、纺织、通信等8个行业标准进行宣贯,推动试点企业完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品牌培育能力。
八、市旅游局开展的活动
(三十五)组织旅游行政管理人员、旅游企业和广大市民学习《旅游法》,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充分发挥《旅游法》在促进旅游质量提升方面的积极作用。9月初在我市繁华景区、场所积极开展旅游常识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广大市民参与提高旅游品质活动的氛围。
(三十六)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和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倡导文明、品质旅游的宣传,引导旅游企业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提高公民文明旅游的观念。在“质量月”期间,市旅游局在报纸网络上发布安全文明出行提示,开展旅游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引导游客树立文明出游、理性消费、合理维权的意识。
(三十七)按照旅游市场秩序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联合市市场与质量监管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检查。 加大对旅游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特别是“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十八)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打出“约谈警示、专项检查、行政处罚、媒体曝光”等一系列“组合拳”,坚持把专项整治向“深水区”推进,努力保证我市旅游市场的品质。
(三十九)采取多种方式,对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旅行社进行服务质量访查,重点解决服务水平与星级(A级)严重不符、服务标准低等问题,全面提升全市旅游业服务质量水平。
九、市中小企业局开展的活动
(四十)开展政策文件的宣讲和解读活动,向各区主管部门和企业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和申报工作的指导。
(四十一)启动“专精特新”产品的申报、评审工作,支持鼓励企业研发生产“专精特新”产品,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十、市水务局开展的活动
(四十二)结合水利部质量工作考核开展质量工作检查,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质量工作自查和监督检查,督促考核年度内工程项目的工程资料和工程现场达到考核要求。
(四十三)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通过规范工程现场管理、规范工程资料管理,打造标准化工地,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常态化,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进一步提升我市水利工程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四十四)强化对水利工程各参建单位质量体系、质量行为和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抽检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
十一、市交通运输委开展的活动
(四十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履行公路工程建设质量行业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我市公路工程有关产品的质量管理,大力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十二、市环保局开展的活动
(四十六)组织对本市行政区域内获得资质认定证书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2018年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严肃查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全面提升我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为科学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十三、市人社局开展的活动
(四十七)会同市市场监管委,不断加强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开展质量领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
十四、市工商联开展的活动
(四十八)围绕企业产品质量工作,充分利用市工商联公众微信平台和湾区网开展普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