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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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71009Y/2020-0167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市场监管规〔2018〕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天津市市场监管委2018年第五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定》可登陆委网站:www.tjmqa.gov.cn下载)。

请各区局及时将《规定》通知到所辖各药品零售企业,并做好《规定》的监督实施工作。

附件: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

                                         

20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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