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已失效)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671009Y/2020-0181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市场监管规〔2018〕9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失效

各区局机关各处室及相关直属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已经我委第13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试行)》自届满之日起失效并废止。

特此通知。

2018930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