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市取消和保留的行政许可
中介要件目录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政务服务办:
现将《天津市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2021年版)》和《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行政许可中介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中介机构服务规范和标准,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推行中介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网上中介超市,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
附件:1.天津市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2021年版)
2.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
2021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天津市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2021年版)
序号 | 市级主管部门(含市级审批部门) | 区级审批部门 | 行政许可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中介要件名称 | 中介机构 | 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 设定依据 |
1 | 市规划资源局 | 区规划资源分局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规划条件 | 现势地形图(以出让方式供地项目应包括核定用地图)和电子文件 | 具有测绘资质机构 | 市规划资源局 |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
选址意见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 现势地形(管网)图和电子文件 | 具有测绘资质机构 | 市规划资源局 |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 ||||
规划方案(线性占地类、管线综合类以及长度大于2000米以上的非占地类项目需提供) | 具有规划资质机构 | 市规划资源局 |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 现势地形(管网)图和电子文件 | 具有测绘资质机构 | 市规划资源局 |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 ||||
建设项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规划修改方案 | 出具报告的技术机构 | 市规划资源局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 |||||
规划方案(线性占地类、管线综合类以及长度大于2000米以上的非占地类项目需提供) | 具有规划资质机构 | 市规划资源局 |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 |||||
2 | 市规划资源局 | 区规划资源分局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 | 市政工程 |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技术报告 | 具有测绘资质机构 | 市规划资源局 |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
建筑工程 |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技术报告 | 具有测绘资质机构 | 市规划资源局 |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 ||||
3 | 市规划资源局 | 区规划资源分局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市政工程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份(含电子文件) | 具有市政设计资质机构 | 市规划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
建筑工程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份(含电子文件) | 具有建筑设计资质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 ||||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3份(含电子文件) | 具有测绘资质机构 | 市规划资源局 |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 |||||
4 | 市规划资源局 | 区规划资源分局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村民住宅建设项目 | 房屋设计方案3份(含电子文件,平房村民住宅建设项目无需提供) | 具有建筑设计资质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的通知》 |
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建设 |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 | 具有测绘资质机构 | 市规划资源局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3份(含电子文件) | 具有建筑设计资质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3份(含电子文件) | 具有测绘资质机构 | 市规划资源局 |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 |||||
5 | 市规划资源局 | 区规划资源分局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划拨用地 | 核定用地图2份(含SHP和DWG格式数据)、划拨宗地平面界限图5份(含2000坐标的SHP格式数据) | 具有测绘资质机构 | 市规划资源局 |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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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委
市交通运输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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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
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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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
公路、高速公路涉路施工许可
| 在公路、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工程咨询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在公路、高速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或者桥涵的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工程咨询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在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工程咨询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利用公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工程咨询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在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设施的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工程咨询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跨越、穿越公路、高速公路及在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内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工程咨询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或挖掘公路、高速公路许可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工程咨询机构 | 市交通运输委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
7 | 市金融局 | 区行政审批局(初审上报) |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经营许可 | 设立典当行 | 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财务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典当管理办法》 |
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
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
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 | 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典当行最近两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典当管理办法》 | ||||
营运资金拨付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
8 | 市金融局 | 滨海新区区行政审批局 (市级委托下放) | 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许可 | 设立—法人机构 | 出资人基本情况(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
出资人基本情况(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出资能力评估报告) | 专业信用评级机构 | 中国人民银行 | ||||||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
设立—异地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 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 ||||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
变更—合并 |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 ||||
变更—分立 |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
9 | 市商务局 | 区行政审批局(初审上报) | 企业及分公司申请取得拍卖业务许可 | 企业分公司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设立 | 最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拍卖管理办法》 |
10 | 市商务局 | 不涉及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企业验资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
11 | 市水务局 | 区行政审批局 | 水工程建设项目许可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许可 | 初步设计报告 | 水利基建项目工程初步设计机构 | 市水务局 |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
12 | 市市场监管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司(分公司)登记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13 | 市市场监管委 | 区市场监管局 |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变更登记 | 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时,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14 | 市卫生健康委 | 区行政审批局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防护)卫生审查许可 | 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表) | 放射卫生评价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 放射卫生评价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 |||||
15 | 市卫生健康委 | 区行政审批局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集中式供水单位 | 水源水和出厂水的水质检测报告 | 水质检测和涉水产品检验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
16 | 市卫生健康委 | 滨海新区区行政审批局 (市级委托下放)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 |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设立、变更 | 产品检验报告 | 水质检测和涉水产品检验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附件1 |
17 | 市卫生健康委 | 区行政审批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生检测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
18 | 市卫生健康委 | 滨海新区区行政审批局(市级委托下放)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 设立 | 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 消毒产品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编制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
变更 | 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 消毒产品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编制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 ||||
19 | 市教委 | 滨海新区区行政审批局 (市级委托下放) | 中外合作办学许可 | 实施高等专科教育、中等学历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有资产、资金投入的,需提交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分立、合并、合作办学者变更、终止,需提供财务清算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
20 | 市教委 | 滨海新区区行政审批局 (市级委托下放) | 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许可(市级权限委托滨海新区实施 | 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
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需提供财务清算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
21 | 市教委 | 不涉及 | 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许可 | 拟建学校经费的验资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 | |
变更举办者、终止,需提供财务清算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7 | |||||
22 | 市教委 | 不涉及 | 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审批 | 实施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立、变更、延续和终止许可审批 | 有资产、资金投入的,需提交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分立、合并、合作办学者变更、终止,需提供财务清算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 |||||
23 | 市教委 | 区行政审批局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的许可 | 中等职业学校的许可 |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需提供财务清算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
中小学的许可 |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
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需提供财务清算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
幼儿园的许可 |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
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需提供财务清算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
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的教育机构的许可 | 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
23 | 市教委 | 区行政审批局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实施高等以下非学历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筹设、设立、变更、延续与终止的许可 | 实施非学历文化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的教育机构的许可 | 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需提供财务清算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 | 市财政局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24 | 市交通运输委(市港航局) | 不涉及 | 港口经营许可 |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货物港口设施的,提交安全设施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使用现有港口设施的,提交对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 安全评价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
25 | 市交通运输委(市港航局) | 不涉及 |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安全评价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 |
市应急管理局 | 区行政审批局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安全评价报告 | 安全评价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设计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设计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 安全评价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安全预评价报告 | 安全评价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设计单位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
26 | 市应急管理局 | 不涉及 | 安全生产许可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 安全评价报告 | 安全评价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区行政审批局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除中央管理企业外委托下放各区实施) | 安全评价报告(金属非金属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和尾矿库,以及石油天然气独立生产系统和作业单位) | 安全评价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 |||
27 | 市应急管理局 | 区行政审批局 |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 | 安全评价报告 | 安全评价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 |
28 | 市应急管理局 | 区行政审批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安全评价报告(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的企业) | 安全评价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
29 | 市城市管理委 | 滨海新区区行政审批局 (市级委托下放) | 燃气经营许可 | 燃气经营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及歇业许可 | 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燃气设施达到安全运行要求的安全评价报告 | 安全评价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 |
附件2
取消的行政许可中介要件目录
序号 | 市主管部门 |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中介要件名称 | 处理方式 |
1 | 市农业农村委 | 肥料登记(包括配方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床土调酸剂) | 正式登记(增加含量) | 产品检验报告 | 直接取消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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