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三总局工作部署,围绕“活力、秩序、安全”三大目标,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构建“六大格局”,进一步深化改革、融合资源、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引领市场监管新形态,推进市场秩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全国大部门市场监管改革中抢占制高点,在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新跃升。
一、围绕“大服务”格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营造宽松便利、放心满意的创新创业环境
1. 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简化名称登记程序,在自贸区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
2. 试行对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3. 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和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双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建立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
4. 研究探索天津市企业活跃度指数,加强对企业全生命周期状况的分析,为宏观经济决策与市场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5. 落实《关于支持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完成自贸区第二批制度创新任务。第二批制度创新任务包括: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市场主体简易注销;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6. 继续实施广告战略,推动落实广告发展规划,高水平建设国家级滨海广告产业园区,引领全市广告产业快速发展。
7. 建设全市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实现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申请扶持导航等功能,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8. 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网络化、均等化,巩固“两级中心、三级网络”消费维权体系,织密消费维权内外部协作网络。
9. 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作用,常态化开展比较试验、消费点评、消费引导工作,创造性地履行公益监督和社会服务职能。
10. 按照“五位一体”要求,加强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完善工作制度,配合市政府便民服务专线,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完成“三网合一”投诉举报软件系统的开发和上线。
二、围绕“大监管”格局,深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营造统一规范、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
11. 代市政府拟定《关于贯彻国发〔2015〕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顶层设计。
12. 组织编制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见,督促各类企业严格落实法定义务。
13. 组织编制执法检查手册,推动监管工作规范化。
14. 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全市行政审批及执法监督平台对接,加强信息归集效能监督,强化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抽查。
15. 推动完善“双随机”抽取联合检查机制,修订《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暂行办法》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暂行办法》,调整优化风险分类标准,建设开放型市场主体联合监管平台。
16. 拟定《天津市失信企业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管理办法》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目录》,推动跨部门市场主体信用联合惩戒良好开局。
17. 制定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证后核查审计工作规范》,建立专家和监管人员联合检查,审计时间、审计人员、被审计对象“三随机”工作机制。
18. 加强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各区县打击传销考评和第三批无传销区县创建工作。
19. 制定并落实《天津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综治考核机制,重点治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
20. 实施商品交易市场分类监管,评选认定全市文明诚信市场28个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700家;组织推进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监测和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
21. 创新网络交易监管,筹建网络交易取证固证实验室,加强第三方平台监管。
22. 健全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推动多元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建立。
23. 全面推进“一支队伍抓执法”,建立执法办案基础制度体系。理顺三级执法事权,畅通三级办案体制。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扰乱市场秩序突出问题。
24. 持续开展流通领域燃煤质量专项治理相关工作。
25. 制定执法办案绩效考核标准,建立执法办案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全系统“十佳案件”和“优秀案件”评选活动。
三、围绕“大安全”格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全程监管,营造安全至上、防控严密的公共安全环境
26. 健全法规标准和制度规范,推进《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地方立法,修订《天津市电梯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天津市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27.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三级应急管理体系,深化风险排查和舆情监测,加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有效处置,提升应急信息化水平,提高应急指挥能力。
28. 严格实施新版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启动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工作,修订天津市医疗机构制剂规范,进一步完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
29. 创新全程监管全域防控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量化分级管理。
30. 建成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成药品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全过程监管、全链条追溯。
31. 推广食品和保健食品安全HACCP管理体系。
32. 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完善“三证合一”、“四有两责”、“四不两直”各项制度规程。
33. 全面履行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加强农兽药残留抽检和信息公示制度化建设,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全程监管合作机制良性运行。
34. 加强食品药品各领域各环节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建立对承检机构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和考核机制。
35. 完善食品药品全过程技术审评审查管理体系。
36. 完善医疗器械产品上市后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
37. 加强化妆品监管。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完成国家化妆品抽验任务,组织开展市级监督抽验工作。强化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职能建设,加强监测哨点医院的管理,加大不良反应数据的分析挖掘。
38. 探索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电梯安全监管研究和监管方式创新,加强电梯安全风险监测,对老旧居民电梯进行安全评估。
39. 推动建立政府住宅电梯应急资金池和维保单位量化考核制度。
40. 全面完成车用气瓶“一瓶一码一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41. 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综合运用生产许可、监督抽查、生产条件检查等手段,持续开展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危险化学品风险排查,落实质量监管责任。
42. 指导区县市场监管局制定、上报权责清单。
43. 举办区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分管领导培训班,加强对落实属地责任的绩效考核。
44. 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深化放心食品药品民心工程和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工作。
45. 年内新增“放心调料示范厂”2~3家。
46. 建设“明厨亮灶”示范单位300家,“放心餐馆示范街”16条。
47. 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20家,区县级示范店300家。
48. 建立健全基层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协管员队伍管理,明晰监管边界和履职标准,织密监管网底。
四、围绕“大质量”格局,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营造高位引领、监管协同的质量供给环境
49. 制定实施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年度行动计划,改进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完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50. 启动“天津商标·品牌”建设工程,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评选认定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区县和示范企业。
51. 推动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大力宣传中国质量奖和天津质量奖。
52.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深入推进“千项标准行动计划”第二批标准制修订任务的落实。推动安全天津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天津市标准化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53. 推进APEC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积极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绿色供应链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完成4项绿色供应链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54. 突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目录,开展开展10类重点消费品质量提升行动。
55. 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能力建设,筹建缺陷产品召回中心,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大召回监管执法力度,以儿童用品和电子电器产品为重点,调查一批可能存在严重后果的缺陷消费品。
56. 建设重点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57. 对11类产品开展风险监测,继续推进以风险监控为核心的质量监管模式建设。
58. 建立检验检测机构分类分级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控。
59. 深化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行业计量监管;深入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和能效标识监督抽查,强化后处理;突出重点服务领域,推进诚信计量示范建设;加强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一步满足量传溯源需求。
60. 完善以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的新闻发布制度,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1. 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基础知识宣传。深入街道社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组织、动员、协助作用,营造社会共治格局。
五、围绕“大党建”格局,深入推进从严治党和干部队伍建设,营造作风优良、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62. 贯彻落实委党委关于加强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意见,强化党的意识和理论武装,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做深做实做细。
63. 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坚守政治担当和四个“足够自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4. 严格贯彻《准则》和《条例》,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让党的力量贯彻到基层,让基层成为从严治党的堡垒。
65. 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水平,坚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定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若干规定,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考核工作质量;探索建立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和近距离接触干部制度。
66. 制定全系统处科级干部交流轮岗规定,有计划地推进机关和基层干部多向交流;调整和用好干部,树立选人用人清风正气。
67.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专业化监管水平。着力推进机构和队伍“两个专业化”; 建立市场监管系统专家委员会,涵盖系统各业务领域。
68. 做优做强各领域专业化监管审评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
69. 加强市场监管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制定加强市场监管系统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各类智库作用,形成一批重点领域智库研究成果。
70. 编制发布市政府重点专项规划《天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71. 完成对6个区县局和2个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六、围绕“大保障”格局,深入推进法治化信息化规范化,营造支撑有力、配置高效的综合保障环境
72. 推进市场监管立法立规,落实全系统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推动《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地方立法;修订《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73. 做好《食品安全法》、《广告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
74. 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我市打击劣质煤地方规章。
75. 加快落实零执法说明制度、行政执法报告制度,发挥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加强执法活动监督,强化行政复议、诉讼监督功能,推动依法行政。
76. 加速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会同市编办等部门制定《天津市关于发展检验检测高端服务业的意见》,搭建公共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平台。
77. 整体推进委属事业单位优化调整工作。
78. 完成“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和“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的组建,完成各区县食品药品检验所的组建。
79. 加大基层专业监管人才招录的力度,满足基层监管工作的需要。
80. 完成委机关C座办公楼改造,整合机关处室集中办公。完成第二批基层执法装备的配备。
81. 落实全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基层规范年活动,全面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提升系统基层建设整体水平。
82. 加强信息化保障工作,建立统一完善的市场监管基础数据库、全市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和大数据分析中心;建成一批重要的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完成市政府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任务。
83. 推动系统“运动健身产品”、“节能环保计量仪器仪表”国家质检中心等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出一批科研项目。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84. 制定并推动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的落实,完成基层干部第二期轮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