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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3-14 16:54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委深入贯彻《条例》和《规定》精神,紧紧围绕全委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机制,规范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并做好学习培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提升公开效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帮助指导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作用,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成员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到人。二是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政府信息。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我委已制定发布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2018年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管理系统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市市场监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主动公开文件政策解读匹配工作的通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深入推进和规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三是对拟公开信息严格保密审查,防止失泄密现象发生。建立健全保密审查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实施的工作机制,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做到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相结合,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界定,做到涉密文件不公开、公开文件不涉密,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今年未发生失泄密问题。四是加大公开力度的同时,组织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定期开展学习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公文审核、检查考核、电话咨询等形式,不断增强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督促和指导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二)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搭建微信矩阵,图文并茂晒信息;举办新闻发布会,聚焦热点晒信息。截至目前,在市级以上媒体组织刊发新闻800余篇,其中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中国工商报、中国质量报、中国医药报等国家级媒体刊发新闻150余篇,头版30余条。继续加强专版专题报道力度,充分发挥天津日报“市场监管”专版优势,在深度报道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重点,紧扣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与发展主题,对各项工作进行深入报道,共刊发24期。

不断加强自有新闻宣传平台建设,形成了以微信公众号、微信矩阵、政务微博及津云客户端“云上市场监管委”为主的微平台宣传体系。一年来,始终坚持每工作日更新,第一时间发布监管信息,展示监管形象,倾听公众心声,正确引导舆论,形成了方便、快捷、权威的、百姓全方位了解的,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窗口。截至目前,委公众号“天津市场监管”坚持每工作日更新,第一时间发布新闻、传达政策、引导舆论,共计发布信息392条,现有总用户数(总关注者数)9831人。“天津市场监管”政务微博共发布微博信息5760条,自我委成立至今共累计发布政务微博36988条,日平均发布20条以上,拥有粉丝96万余人,每天点击量超过10万次。“云上市场监管委”要闻栏目共发布信息206篇,期中《一组图片带您了解我们的春节故事》系列文章在津云组织的“瑞犬迎新”征文中获“优秀组织奖”。

在围绕重大改革、专项整治、重大活动中,我们加强新闻宣传策划,提前与媒体进行充分沟通,确保采访活动效果。组织了新版电子营业执照首发、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非法药品治理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系统年度食品安全暨创城创卫工作推动会、药店联盟倡议活动、市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信息化建设、市场委“双万双服”、走进企业采访调研HACCP、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市食安委扩大会议等30余次媒体集中采访报道活动。此外,还组织参播公仆走进直播间等专访节目5期。

二是认真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和页面维护工作,对我委主动公开的文件,按照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要求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自文件形成之日起第一时间按照要求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寄送纸质文件,做到最短时间内寄达。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每日登陆平台进行维护、更新委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2018年我委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531条,没有一件超出工作时限,向市图书馆、档案馆和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主动报送文件531件,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服好务,提供快捷的信息渠道,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三是完善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功能。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计量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双万双服”、“双安双创”、“质量月”等活动对行政相对人开展各类培训,宣传告知相关政策、法规、工作要求、服务内容等。主动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有效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用,第一时间传递重要监管工作信息。开展重点工作、举办重大活动时,主动邀请新闻单位到场进行采编。利用委领导参加“公仆接待日”、“公仆走进直播间”等活动,认真解答和解决公众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满足公众需求,依申请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加强对社会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力度。我委指定办公室、档案中心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和信息查阅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并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来人、来电、来信、网络等途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便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年度,我委在天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信息531条。向三个市级查阅服务场所提供本单位纸质文件共531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52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760条,通过政务微信推送文章56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

主要包括规划计划、财政预算、政府采购、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权责清单、统计信息、公示通告、机构职能、互动平台、领导信箱、服务热线、意见征集、政策法规、行政处罚信息等服务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方面的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公开信息。二是通过两屏一栏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发布发展报告。四是向三个市级查阅服务场所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文件。五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信息。六是积极推进“两微一端”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情况

2018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19件,其中,当面申请9件,网络申请182件,信函申请28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1、申请企业注册基本信息及档案信息;2、职业打假人举报后申请处罚结果及有关信息;3、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信息; 4、申请有关文件;5、申请食品或其他商品的检测报告信息;6、业务咨询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共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219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0件,予以公开的59件,部分公开答复的1件,不予公开答复的1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1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0件。达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群众较满意的效果。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目前我委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书面申请,提供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以外的政府公开信息,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被上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案件。全年办理下级单位信息公开问题行政复议7件,审结6件(维持4件,不予受理2件)。

六、建议提案情况

今年市“两会”后,我委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90件,政协委员提案60件,合计150件。其中,单独办24件,主会办26件,会办100件;采纳(A类)116件,占总量77.3%,纳入工作参考(B类)26件,占总量17.3%,因与政策相悖和部门职责关系无法落实8件,占总量5.3%。代表和委员关注的热点是食品安全管理,共37件,占总量的25%;特种设备管理(电梯管理及旧楼安装、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共21件,占总量的14%;药品安全管理,16件,占总量的11%。建议、提案全部均如期办复完毕。有一件属于市人大代表不满意件,已进行了二次办理。

食品安全、电梯使用安全、药品安全是关乎社会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大事,更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我们把代表、委员建议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我们工作计划相结合,边办理边落实。加强产品抽检、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增加专项检查频次、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建立过期药品回收机制 防范非法收售药品行为积极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支持安装旧楼电梯、加强游乐设施安全管理、做好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进行了很多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实时跟进和掌握群众的信息需求方向,迎合群众需要,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公开的全面性和丰富性;加强督促检查,落实奖惩政策,推动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各类机制,明确公开流程,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使公开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二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方面、多角度公开信息,主动及时更新信息。充分发挥报刊平面、广电时段、网络电信、商业繁华区等都市类载体和新媒体作用,采取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宣传工作重点、亮点,营造良好氛围。三是详细了解和借鉴工作开展好、内容规范的其他省市网站建设的先进管理经验,不断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检查。不断完善细化公开目录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建设的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按照《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公示系统的调整要求,以及各委办局和委内业务处室在使用过程中的具体需求,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努力,配合数据交换中心上线,公示系统于2018年12月10日正式改版上线。新版公示系统调整规范公示信息类别、扩展新增信息归集方式、全面改版公示系统页面、后台管理增加综合查询统计功能,实现了页面布置更合理,信息查询更便捷、归集方式更全面、数据上传更准确、督促检查更有力的目标,为信息公示工作全面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目前,公示系统覆盖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和部分社会团体。公示内容包括主体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业绩情况信息和其他信息等5大类信息,共计5013个公示项目。截至目前,共有51个监管部门在公示系统公示了涵盖全市128余万市场主体的1827.79余万条信用信息,累计访问量超过3.8亿人次。成为市场主体公示年报和即时信息,金融机构、信用管理公司和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平台。

 九、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85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2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1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52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76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6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6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19


1、当面申请数

9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82


4、 信函申请数

28


(二)申请办结数

219


1、按时办结数

219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1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8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1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7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3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44


十、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tjzfxx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8号B座,邮编:300070,电话:022-23350051,依申请信息公开电话:022-23121159,电子邮箱:http://gk.tj.gov.cn/apply/sqgk/applyform_add.html ;tjmqaxxgk@163.com)。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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