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审评中心职责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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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 职责 |
职责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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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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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负责申报药品的技术审评工作;承担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技术审评工作。 |
1.1 |
负责申报药品的技术审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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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承担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技术审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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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申报药品的技术审评工作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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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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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负责申报药品的技术审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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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2007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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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天津市药品审评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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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市市场监管委药化产品监管处的技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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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受药化产品监管处委托,接收品种转办,进行技术审评现场核查,形成技术审评意见、现场核查综合意见、核查报告,上报委药品产品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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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技术审评意见、现场核查综合意见、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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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品种经办人负责品种办理,中心主任负责审核报告签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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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22-60255267;tjypsp_1@163.com;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 |
承担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技术审评工作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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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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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承担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技术审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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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在部分省(市)实施进口非特殊用品化妆品备案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7】1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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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天津市药品审评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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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市市场监管委药化产品监管处的技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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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负责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资料的初审,汇总评估专家意见,形成初步审查意见报市市场监管委药化产品监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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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技术初审意见、技术审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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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品种经办人负责品种办理,中心主任负责审核签发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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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022-60255267;tjypsp_1@163.com;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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