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人才服务中心职责目录 序号主要职责职责事项序号名称页码1执(从)业药师等人才培训 1.1负责天津地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等考前培训和取得资格后的继续教育培训。 2为人才提供中介服务 2.1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医药人才供求信息,组织医药人才招聘、提供人才咨询服务。 执业药师管理信息表 序号 1.1 名称 举办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等人才培训 法定依据 《国家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国家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十一条提交材料;(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实施机构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人才服务中心 职责边界 负责天津地区执业药师、从业药师等考前培训和取得资格后的继续教育培训。 运行流程发布培训通知---网上报名---网上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学分 运行要件继续教育提供《执业药师资格证》 责任事项 事前:公示应当提交材料,事中:办理或不办理 事后:开展培训后检查。 监督方式 举报电话:23679218邮箱:teng_liping@163.com; 地址:(南)红旗南路237号.
为人才提供中介服务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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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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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为人才提供中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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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依据 |
《天津市人才流动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2016年)修正》,《中心人才交流许可证(人社局 编号1201041220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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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人才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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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 |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人才服务中心独立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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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流程 |
单位或个人提供所需材料,人才中心予以审核无误后,将单位招聘或个人求职信息通知网络发布,组织人才招聘会或交流会,组织单位和个人进行个别洽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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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要件 |
招聘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的单位登记证或单位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个人求职提交执业药师资格证及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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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事前:公示应当提交材料、 事中:依法受理或不受理, 事后: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再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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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方式 |
邮箱:teng_liping@163.com; 电话:23679218; 地址:(南)红旗南路2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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