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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力源饮品有限公司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1-20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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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1家生产企业的包装饮用水被判定不合格(抽样单编号:SBJ24120000001843803)。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天津生力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包装饮用水(生产日期2024-08-28、规格18L/桶、商标燕王湖和图形)产品,经抽样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当事人生产包装饮用水220桶,已全部销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生产的工具、设备还应用于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决定不予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并于2024年11月20日对当事人送达了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武市监稽罚〔2024〕124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排查,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臭氧机运行故障,造成该批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本机关已督促当事人停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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