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企业生产经营,该局工作人员针对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8月10日印发《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第36号)为企业进行深入讲解,并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质量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运用质量认证手段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培训会上,认证认可科、陈咀所要求企业进一步做好自查,一是尽快向国家认监委指定CCC 认证机构申请办理对应型号车辆的CCC 认证,严禁在2023年8月10日之后出厂、销售未取得CCC认证的最大设计速度不大于20km/h 的低速电动三轮车产品。二是严格按照认证要求,保证出厂、销售产品的认证一致性,发生结构、工艺和材料或者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变更的必须向认证机构申请证书变更或备案。同时要求企业指定专人对接认证工作,建立流畅沟通渠道,持续进行业务指导,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培训会上,企业代表认真听讲,积极提问,反响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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