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美奇纸品印刷有限公司以生产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纸杯案 | 天津市美奇纸品印刷有限公司 | 120222000016990 | 75221296-2 | 田培军 | (武清)质监罚字〔2015〕5号 | 天津市美奇纸品印刷有限公司生产的制造商:唐山市滦南县洼里冷食厂,生产商:“天津市美奇纸品印刷有限公司,XK16-205-00020”的35克/个,3400个/箱的纸杯成品36箱。经检验荧光性物质超标,判定产品不合格。 | 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2、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36箱;3、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倍罚款七千三百四十四元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武清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2015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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