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四店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四店 | 120222000250042 | 韩兵 | 津市场监管武下工处〔2015〕4号 |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八)项所指的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罚款:100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七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主动履行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5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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