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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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慈芸甘露水、慈芸纯净水案 |
天津雍阳甘露水厂 |
9112022271828396XP |
张泽军 |
津市场监管武稽药罚〔201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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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雍阳甘露水厂生产的慈芸甘露水 (生产日期2017年05月23日、规格18.9L/桶)和慈芸纯净水(生产日期2017年05月23日、规格18.9L/桶),经中证检测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监督抽检,所检项目亚硝酸盐不符合GB 2762-2012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天津雍阳甘露水厂生产不合格慈芸甘露水和慈芸纯净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 |
自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7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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