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欧米莱地毯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地毯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6-08 14:59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欧米莱地毯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地毯案 天津欧米莱地毯有限公司  91120222061229976X      张学奎 津市场监管武崔罚〔2018〕4号 2018年3月30日,我局接到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转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29日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天津欧米莱地毯有限公司网上“欧米莱家居旗舰店”经营的高档簇绒地毯(HSG-DT-13)进行抽查检测,2017年10月27日出具检测报告(编号:1711003528),结论:标识和甲醛项目不符合GB18587-2001标准,判定为不合格。”的信函。经核查,当事人对此违法行为予以确认。至案发时止,共售出45件,货值金额6660元。每件售价148元,获违法得6660元。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 自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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