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邦元达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8-08-08 13:32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邦元达医药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天津邦元达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91120222MA05J0TU53


刘元元

津市场监管武稽罚〔 2018 〕 55号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没收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自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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