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天津市天瑞祥食品有限公司未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及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 天津市天瑞祥食品有限公司 | 91120222300501245X | 孙景刚 | 津武市监稽罚〔2019〕60号 |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伪造食品产地,未遵守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及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自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年8月2日 |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