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昊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武清区东蒲洼分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1-23 15:50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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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昊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武清区东蒲洼分公司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天津市昊萱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武清区东蒲洼分公司91120222MA07C2370H0刘春艳津武市监稽罚【2020】210号当事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罚款《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自动履行,15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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