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富宝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天津富宝隆食品有限公司 | 911202225929430362 | 张维柱 | 津武市监稽罚〔2020〕253号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 | 自动履行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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