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强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维修案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6-01 11:20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陈立强无照经营电动自行车维修

陈立强




津武市监罚〔20203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自动履行,15日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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