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润泽燃气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6-09 15:44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CaseENTNAMEREGNOZZJGDMFDDBRMCPenDecNoIllegActTypePenTypepenbasis
JudAuthPenDecIssDateremarks
霸州市润泽燃气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霸州市润泽燃气有限公司
131081000040634 

王维

津武市监孟罚〔2021〕 13 号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自动履行,15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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