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Case | ENTNAME | REGNO | ZZJGDM | FDDBRMC | PenDecNo | IllegActType | PenType | penbasis | JudAuth | PenDecIssDate | remarks | |
霸州市润泽燃气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 霸州市润泽燃气有限公司 | 131081000040634 | 王维 | 津武市监孟罚〔2021〕 13 号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 | 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 自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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