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树艳饭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5-28 15:10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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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树艳饭店发布虚假广告案天津市武清区树艳饭店92120222MA06APR2350刘树艳津武市监稽罚〔2021〕43号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的虚假广告的行为,发布虚假广告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自动履行,15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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