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长河(天津)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未提交年度自查报告案
来源: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8-10 09:47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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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长河(天津)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未提交年度自查报告案世纪长河(天津)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91120222058736897M0牛振才津武市监稽罚〔2021〕72号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未提交年度自查报告警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自动履行,15日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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