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中,涉及1家公司使用的胡萝卜(抽样单编号:DBJ23120114115631047)被判定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大起空调有限公司采购的胡萝卜
(一)产品名称:胡萝卜,使用单位:天津大起空调有限公司,抽样单编号:DBJ23120114115631047,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名称:胡萝卜,使用单位:天津大起空调有限公司,抽样单编号:DBJ23120114115631047,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大起空调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天津大起空调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采购胡萝卜3.5kg,经抽样检验,当事人使用的胡萝卜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排查,导致该公司使用的胡萝卜农药残留超标属于种植环节过量使用造成。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或12345热线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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