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武清区鹏微水果超市经营食品添加剂超限量“鲜龙眼”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关于天津市武清区鹏微水果超市销售的“鲜龙眼”(2024-10-18),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武清区鹏微水果超市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鲜龙眼”
(一)食用农产品名称:鲜龙眼,购进日期:2024年10月13日,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武清区鹏微水果超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2024年10月13日购进的上述食用农产品鲜龙眼,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三)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企业改正违法行为。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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