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和总局特设局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切实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十三届全运会圆满举行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氛围,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通知》(质检办特〔2017〕146号)、《天津市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2017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得到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进一步得到排查和有效治理,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的特种设备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
二、组织机构
为全力做好此次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决定成立以局主管领导宋颖川为组长,特监科刘伟科长为副组长,特监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督查全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
三、工作重点
结合继续开展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定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突出对学校、幼儿园和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危化、冶金、油气输送等重点行业和充装站、加气站、供热站等重点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大型游乐设施和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对第十三届全运会涉及的核心区、保障区和外围区的单位,按照十三届全运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方案的要求,有重点、分层级的做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四、职责分工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标准与监督指南》和《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主体责任对照检查清单》,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不漏掉任何一个疑点。重点对特种设备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人员持证和培训是否符合要求、设备档案是否完备、设备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进行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逐一落实整改。
安全隐患整改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到期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无法保证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并及时报告。使用单位要主动将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向区市场监管局报送,并接受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二)监管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并对各所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依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确立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其他使用单位探索按照“双随机”原则确定监督抽查对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所的作用,按照监督检查计划,做好分工,依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对使用单位分级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并对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其落实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监管部门。
四、进度要求
2017年2月开始至2017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底前)。各监管所和使用单位要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制定方案和计划;要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确保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要求传达到相关使用单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10月)。使用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自查自改,持续动态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所使用设备的安全运行。特种设备科和各监管所要按照制定的方案和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抽查、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特种设备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总结阶段(2017年11至12月)。各监管所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果,做好工作收尾,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此次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要加强与特种设备科的协调联动,共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突出重点、攻克难点、真抓实干,务必取得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效。
(二)开展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以及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座谈等方式,广泛宣传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认知度、参与度,并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统计。
各监管所要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做好信息统计。其中,使用单位要向区市场监管局报送自查自改情况。
(四)构建长效机制。
各监管所要根据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际,多渠道进行安全隐患信息采集、研判,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做好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对具有系统性的风险和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提出解决措施的建议。要注意归纳总结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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