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物美联京商贸有限公司(抽样单编号:SC21120000111130072)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9-24 14:50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一)天津市物美联京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合適居童子鸡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合適居童子鸡;生产日期:2021-05-22,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0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标准指标:0.075g/kg,实测值:0.1 g/kg)。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天津市物美联京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被抽检批次产品5千克,当事人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924日向当事人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执一不罚字[2021]54号)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当事人能如实说明不合格食品进货来源,已将该案件线索通报宝坻区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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