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西青区三姐妹水果店经营的梭子蟹
抽检基本情况。产品名称:梭子蟹(抽样单编号:NCP21120111110338126;购进日期:2021-10-31;规格型号:计量称重;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国家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0.5mg/kg,实测值:1.9 mg/kg)。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天津市西青区三姐妹水果店当事人共购进抽检批次梭子蟹50斤,进货价格为60元/斤,销售价格为70元/斤,销售数量为12斤,剩余的38斤自己食用,未销售。当事人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40元;3.处5000元罚款。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31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执一处罚字〔2021〕120号)。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