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9大类食品,包括: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共计579批次,其中571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本次抽检合格率98.62%。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我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4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发现附件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231226
2.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231226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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