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周海深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来源:西青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05-09 09:44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津青市监武罚送告〔2023〕1号

周海深:

本局于2023年4月26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武处罚〔2023〕94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武处罚〔2023〕94号)及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缴款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魏博新、徐嘉曦  联系电话:022-23980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