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河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津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周海深:
本局于2023年10月26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津青市监武罚催〔2023〕3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津青市监武罚催〔2023〕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魏博新、姜一峰 联系电话:022-23980079
(印 章)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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