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津青市监执四限提〔2023 〕107-1 号
天津绿色花园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为调查了解你公司设立登记情况,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2 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你公司2023年10月16日提交股东变更登记材料真实性证据材料。
联系人:张洁刘致远联系电话:022-27905322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26号B座308室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6日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