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谢莹水果店对其销售的商品性能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及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4-01 14:51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西青区谢莹水果店对其销售的商品性能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及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天津市西青区谢莹水果店 92120111MA821N3C9C —— 谢莹 津青市监中处罚〔2024〕45号 对其销售的商品性能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及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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