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顺璐餐饮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上销售名称标注含有“有机”字样但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食品案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4-08 15:11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Case ENTNAME REGNO ZZJGDM FDDBRMC PenDecNo IllegActType PenType penbasis
JudAuth PenDecIssDate remarks
天津市西青区顺璐餐饮有限公司在网络平台上销售名称标注含有“有机”字样但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食品案 天津市西青区顺璐餐饮有限公司 91120111MA7NKTQH3Y —— 胥璐 津青市监中处罚〔2024〕46号 在网络平台上销售名称标注含有“有机”字样但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食品,违反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罚款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主动履行,15日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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