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振华(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3-20 11:00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津青市监执四限提〔 2023 107

振华(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调查了解 马先生举报天津绿色花园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由你公司变更为刘孝刚的相关情况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单 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 2 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李贵娟擅自变更天津绿色花园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的证据材料

联系人:张洁刘致远联系电话: 022-27905322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26号B座308室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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