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询问通知书
津青市监李询通〔2024 〕 206 号
天津观荃商贸有限公司(张金玲) :
为调查了解 你(单位)涉嫌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等情况, 请接收到本公告后3日内到李七庄街市场监管所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
2. 登记住所证明材料
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 张铭阳 、 傅昱霖
联系电话: 022-23745022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印 章)
2024年9月4日
本文书一式 二 份, 一 份送达,一份归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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