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月25日,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赵和明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开展质量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查看在售电动机自行车参数、规格、型号与产品合格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是否一致,杜绝冒用认证、无认证销售等乱象。重点查看电动自行车是否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型号、执行标准等必要信息,督促销售单位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确保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76号令要求,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销售单位负责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引导商户树立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检查中发现部分商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外观与随车合格证上的信息、产品简图不一致,相关问题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所处理。
下一步,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隐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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