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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9-12-13 11:38

  

各科、室、所,稽查大队: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已经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工作的满意度,为西青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深入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我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领导班子分别在局机关与各基层监管所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讲。

(二)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党委中心组积极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结合“双百”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开展宣讲。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落实普法“三个一”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化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

(三)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12月4日,我局参加了西青区政府在杨柳青广场举办的“弘扬宪法精神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展示法治宣传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现场向社会群众集中进行宪法和依法治国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提高广大公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自觉性。通过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待咨询100余人次,将宪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知识广泛宣传于人民群众。在机关内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宪法宣传电子屏,宣传宪法精神,积极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在各基层部门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

(四)开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围绕市场监管各项职能,全力助推“创文”工作,对市场经营者开展“文明经营”专题培训和防范经营欺诈案例宣讲,提高诚信经营、文明守法经营的意识。深入社区、村庄、校园、直销企业和中介机构,设置宣传站点,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物品。宣讲传销危害,教育居民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深入商场、超市、市场等人群集中地点设立宣传咨询点,提高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增强了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同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普及力度。对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集中教育培训,讲解食品安全监管的新要求和行刑衔接等新规定,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联合区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开展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活动,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营造重视知识产权氛围。对监管对象开展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传活动,督促其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宣传科学、合法地管理使用药品、疫苗。

三、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全社会自觉学法用法

(五)深入推进全体公民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针对食品、药品、消费品生产经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重点对象需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活动,区内获证的危化品、危包产品、防爆电气、食品相关产品等生产企业共38家参加,重点讲解了《计量法》、《标准化法》、《质量法》及《许可证实施条例》的条款,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保持获证生产条件。充分利用特种设备日常管理、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各种活动以及安全工作会议,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积极地宣传了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常识。结合“法律进乡村”,依托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七有”工程、“质量惠农”活动等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普法进乡村活动,通过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的形式开展普法工作,并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借助街镇政府、居委会等力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计量法》等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居民提供电子秤、血压计等计量器具的现场检定服务等,受到社区居民一致好评。

(六)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专题宣贯会,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着重加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培训,领导班子制订学习计划,坚持《会议及学习制度》,建立学法笔记,记录完整规范。

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年终述法、旁听庭审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2019年主要领导带头宣讲《药品管理法》,为新法的实施奠定基础。组织2次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在审理实践中学法。行政机关负责人2次出庭应诉,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换、申证工作,执法证申领、变更信息准确,证件管理无差错;换证人员原证件收回率达到100%。组织全局39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申领天津市行政执法证,186名持证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证件注册,保证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素质建设,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落实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做到全体领导干部全参与、全及格,增强学法用法针对性实效性开展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宣贯会,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开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的专题宣贯,及时学习药品管理的新法规,提高药品监管的专业化。

以党支部为学习阵地,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组织全体党员定期参加党建知识测试,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创学习园地,进行专题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七)切实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立足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建立“校园消费维权站”,搭建起学校与消费者协会之间直接联系的平台,开辟校园的消费维权新途径。部署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进一步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整治区“校园及校园周边、网络订餐、生产原辅料、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五毛食品、现制现售、保健食品”等集中突出风险隐患,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深入社区、幼儿园、小学,开展了2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活动采用讲座、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参与人数达9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900余份。

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八)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全局形成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成员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格局。通过制定全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梳理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工作职能,采取执法、普法相结合的形式,切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一是根据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审理和复核工作实际,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保证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执法权力、履行执法职责,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使用法定执法文书,确保规范执法、依法行政。二是出台《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以执法单位为依托,以执法人员为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案件为手段,紧密围绕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向案件当事人、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宣传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和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三是为规范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普法行为,推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帮助群众正确理解法律规定,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出台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导》,使得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节,围绕正在办理的案件或事项,直接面向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正确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通过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奖励等多项职责的履行过程中开展普法工作。通过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形成了“有为必有据、有为必有序、有为必有责、有为必有果”的法治新局面。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局共组织各类对外宣传咨询和“六进”普法活动1118余次,张贴各类横幅、标语30余幅,印发各类宣传册、宣传单、宣传品6410余份(册)。

(九)开展落实普法责任“三个一”活动。深入开展落实普法责任“三个一”活动,即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在大力宣传宪法和基本法律的基础上,结合市场监管职能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一次以案释法活动,加强热点案件的司法公开和舆情引导,把典型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组织一次法治宣讲活动。我局按照活动要求,深入社区、市场开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利保护法、保健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普法宣传,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0余次,进一步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受到了广大群众强烈好评。

五、做好全面依法治区相关工作,推进全民守法普法

(十)落实中共西青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完成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制机制。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六、坚持人民为中心,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十一)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以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宗旨,着力在“放”突出活、“管”突出严、“服”突出优上下功夫。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以及“一制三化”制度规定,积极采取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推动“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落实,实现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等措施,进一步营造宽松便捷准入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增长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9年11月底,新设立市场主体16226户,其中内资企业6167户,注册资本531.455亿元;外资企业52户,注册资本(金)2.015亿美元;农民专业合作社22户,申报资金0.468亿元;个体工商户9890户,申报资金11.954亿元。

(十二)进一步加强涉刑移送行政处罚案件衔接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截至2019年11月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20起,目前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起。

(十三)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效能。我局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采取聚合力、拓案源、搭平台、建机制、强保障等有力措施,突出执法重点,打出执法声势。以“三项制度”实施为指导,基本形成以行政指导、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无照经营查处、举报移送案件核查、网络监测、打传规直、商品质量抽检和监管效能督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实效。截至2019年11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8105余人次,检查单位9000余次,受理案件700件,结案650件,罚没款金额225.79万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126起,没收实物133起,货值金额29.58万元。责令改正88次。依法主动公开650起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组织听证会5次。局调解纠纷案件数10649件,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969件。按时完成案件核审工作,严格按照案件审理规定,施行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审核率达到100%。

七、2020年普法工作设想

(十四)提高认识,强化政治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在启民智、保民权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七五”普法规划,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十五)做好“七五”普法最后总结,确保重点内容落实到位。2020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我局将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按照《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指导思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压实到各个执法部门,对前期的普法工作进行自查,寻找亮点,查补缺失,在明年的工作中吸取经验教训,确保顺利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

  (十六)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化社会氛围。在利用市场监管门户网站上传普法知识和深化“法律六进”的基础上,结合“3.15”国际消费权益保护日、质量月、食药安全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置广告标语、咨询服务台、展牌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消保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在社会上形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在今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我局要进一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全局法治观念和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升,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法治意识明显提高,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明显提高,努力形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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