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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工作方案
来源:西青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1-11-30 11:25


一、企业登记综合窗口总体要求

第一条【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津政服〔202017 号),切实提升西青区企业登记窗口的便利度、满意度、体验度,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企业登记综合窗口】西青区政务服务办设置企业登记综合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发放的原则,组建专业的帮办、代办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帮办服务,实现一窗申请、一窗受理、一窗发放,同时代表人民群众对所办登记事项进行转办、督办。

第三条【工作原则】企业综合窗口人员必须遵守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等制度,同时严格遵守窗口工作人员的各项规章,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四条【审批事项】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受理企业开办、企业变更登记、企业注销、企业备案等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登记事项。

第五条【审批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西青公安分局、社保西青分中心等审批部门人员,组建业务水平过硬、政治站位高的干部入驻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后台,组成审批专区,实行现场审核,不得在前台设置企业设立、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就业社保登记、企业注销等单项业务窗口,避免申请人各个窗口往返跑路、来回办理。

第六条【设施要求】西青区政务服务办提供企业登记综合窗口的硬件设备保障,配合好审批部门做好业务专网的迁移。同时,提供舒适的休息座椅、饮用水、企业登记相关宣传材料、办事指引、并提供自动叫号机,有序引导申请人耐心等待排号办事,避免蜂拥窗口。设置企业登记自主申报区,提供电脑、打印机、智能化设备等便捷办事人员申报、查询办理进度、打印办理结果,提供免费的复印服务,提供助老设备方便老年人办事。西青市民中心企业自主申报区配备不少于5台外网电脑、一台打印机;赛达分中心自主申报区配备不少于3台外网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复印机。

二、企业登记综合窗口

第七条【服务方式】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人的业务咨询、引导申请人自助办理、领取表格、指导填报、受理转办、发放结果,做好帮办、代办工作。对材料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出具材料接受凭证,发放可当场办结的审批结果;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指导申请人进行补齐、更正,对审核部门驳回受理的,耐心告知申请人原因。对需要审批部门进行答疑的,及时沟通审批部门做好答疑工作。

第八条【岗位设置】设置企业开办专窗、企业注销专窗、企业综合登记、证照发放、指导咨询、数据录入、企业开办线上初审、工作协调、企业登记窗口服务监督岗等9个岗位,具体职责如下:

【岗位职责】

1、指导咨询岗:西青市民中心设置企业登记指导填报岗2名,赛达审批中心设置1名,负责线上企业登记的咨询及指导,指导申请人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天津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开展企业开办、企业变更、企业注销等网上业务申请。对有需要的申请人,可以帮其填报所申请的事项。指导申请人下载津心办手机APP,做好实名认证。

2、企业开办专窗:西青市民中心设置2个企业开办专窗,赛达审批中心设置1个,负责线下企业开办材料受理综合受理,为企业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登记时涉及的营业执照、公章、税务、社保开户业务,指导申请人到填写相关信息及免费邮寄信息,实现一窗受理,整理成册后转至各审核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企业材料现场初审,通过后,报后台审批人员开展复核审查,复核审查不予通过的,向申请人做好答疑解释,进一步指导修正,继续完成该流程后续工作。

3、企业注销专窗:西青市民中心设置2个企业注销专窗,赛达审批中心设置1个,负责企业注销事项的咨询、表格领取、综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受理,整理成册后转至各审核部门;各部门审核通过后,由专窗工作人员当场发放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注销通知书,社保账户注销通知书,对不符合审核部门注销要求的,专窗人员指导申请人进行下一步办理。

4企业综合登记窗口:西青市民中心设置2个企业综合登记窗口,赛达审批中心设置1个,负责线下企业变更、备案材料的综合受理,接受申请人咨询、一次性告知企业办理事项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指导申请人填写纸质材料;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受理,整理成册后转至审批部门。

5、证照发放窗口:西青市民中心设置2个企业综合发放窗口,赛达审批中心设置2个。向企业一次性发放企业开办的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以及其他企业登记核准通知书,同时将领取凭证录入相应的系统;负责对申请邮寄送达的申请人提供审批结果寄递服务,保存邮寄凭证。

6、企业登记数据录入岗:西青市民中心设置2个企业登记录入岗,赛达审批中心设置1个。负责企业登记在政务一网通平台的录入工作。

7企业开办线上初审岗:西青市民中心设置4个企业开办线上初审岗,赛达审批中心设置2个。负责线上企业开办的受理、对上报材料符合审批部门要求的予以通过,对不符合要求的,指导企业进行更正,重新上报,初审通过。

8、企业登记工作协调岗:西青市民中心、赛达审批中心各设置1名工作协调岗,负责跟踪办理事项进度,收集线上线下审批结果反馈至证照发放窗口,协调解决各部门间出现的问题,监督各业务部门限时办结。

9、企业登记窗口服务监督岗:西青市民中心、赛达审批中心各设置1名服务监督岗,负责对企业综合登记窗口帮办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在申请人对服务水平、审批事项有意见时,协调各审批部门首席代表或者副首席代表,解决申请人的问题。

三、审核专区工作职责

第九条【审批部门职责】审核专区由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局、社保西青分中心部门选派各自1-2名审核干部组成,负责企业登记涉及工作及问题协调工作。

岗位职责:一是编写企业登记窗口涉及各自部门的办事指南、受理规范、办理时限、一次性告知单;二是对收到的材料符合要求的限时办结,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需要申请人补正的材料以及时间;三是制定对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培训、指导、水平测试;四是对涉及专业性强或者需要审批部门进行解释的情况,审批部门要及时进行解答;五是协调部门间以及上级部门解决企业登记综合窗口遇到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应、事事可解决。

四、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工作流程图


第十条【工作流程】围绕着企业申请的一件事企业登记综合窗口一次性告知企业所办事项办理流程、材料规范,各审批部门做好政策解释支持。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申请人的申请进行业务受理,依照办理事项的流程、规范,全程提供咨询、帮办、代办服务。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请示审批部门,由审批部门决定是否可以容缺受理,对材料可以更正的,指导申请人更正材料;对审批部门不予受理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受理后,转交各审批部门,审批部门严格按照企业开办、企业注销、企业登记的时限要求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限时办结;对需要更正的材料,当场反馈受理人员;将通过后审批结果反馈至协调人员。成立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工作协调小组,由企业登记窗口服务监督工作人员与各审批部门首席代表组成,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

第十一条 【监督管理】入驻企业登记综合窗口的所有工作人员都要遵守《天津市政务工作人员服务守则》、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礼貌行为准则。各审批部门对入驻企业登记窗口的审批人员进行管理,区政务服务办对企业登记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西青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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