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涉及我区1家生产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张亮麻辣烫加盟店使用的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张亮麻辣烫加盟店用于提供餐饮服务的碗(消毒日期:2019-07-24)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FNA4MM8P64611823)显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张亮麻辣烫加盟店在消毒柜同批消毒碗数量为30件,其中8件用于抽样检验,其余22件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提供餐饮服务,向消费者提供的餐具(碗)清洗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稽罚[2019]235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
经当事人排查,清洗消毒时间不够导致,当事人整改措施如下:一是增加消毒时间,每次消毒半小时以上;二是对顾客未使用的碗筷进行二次消毒,对店内卫生时刻保持检查。2019年9月18日执法人员对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张亮麻辣烫加盟店进行复查,店内消毒柜消毒登记时间表消毒登记齐全,未发现未经消毒的碗在店内摆放情况。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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